放宽贷款条件
驻马店装修网获悉,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将放宽,对于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房的,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%。已经使用住房公积金并已经结清贷款的缴存职工,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房的,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%。
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张新领说,调整前,个人已经结清公积金住房贷款的,6个月后才能再次申请。调整后,此项规定取消。调整前,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市区为35万元,县直为30万元,单职工及单身职工贷款额度为25万元。调整后,市区提高至45万元,县直提高至40万元,单职工及单身职工提高至35万元。
另外,最长贷款年限也由现行的20年提高至30年,贷款期限可在职工剩余在职年限的基础上顺延5年。
开展装修贷款业务
据驻马店装修网了解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河南省首创开展了装修贷款业务。
凡缴存职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贷款、无担保的,可凭个人家庭名下的现房或期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。此种贷款金额将不超过房价的三分之一,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,最长贷款年限为10年。同时,3年以内的房产证无需评估,房屋价值以个人契税完税证的房屋价值为依据,3年以上的房产证,房屋价值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,综合确定房屋价值。
张新领表示,如果条件合适,他们还将开展物业费等相关住房消费的贷款业务。
异地缴存可本地贷款
“在此次政策调整中,探索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省内异地互认,发展异地贷款业务成了一个新亮点。”张新领说。
按照最新的政策,如果缴存职工是在就业地(非本市)缴存住房公积金,但是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房的,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,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
“除了贷款方面相关政策的调整外,此次还对公积金的提取做出了相应调整,首先放宽了提取条件,其次对于租房职工也开展了房租提取。”张新领说,对于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,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,可每年提取房租一次。